
据商务部新闻,商务部决定自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造棒所合用的反推销措施进行推销及推销幅度的期间复审。本次复审的推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复审审查领域是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造棒的出口价值、正常价值和推销幅度。
据悉,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颁布2015年第25号布告,决定自当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造棒执行最终反推销措施,执行期限2年。2018年7月10日,经过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颁布2018年第57号布告,决定自2018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造棒持续征收反推销税,执行期限5年。
2019年8月9日,中国重要光纤光缆厂家代表中国光纤预造棒产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主张反推销措施执行期间原产于日本的光纤预造棒推销幅度进一步加大,超过了目前所合用的反推销税税率,要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造棒所合用的反推销措施进行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及《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定》有关划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出口价值、正常价值及推销幅度的变动蹬仔关情况进行了审查。
2019年8月20日,商务部就收到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申请事宜通知了日本驻华使馆,并向其转交了申请书的公开文本及保密资料的非保密概要。在规按功夫内,商务部未收到利害关系方评论定见。
商务部审查以为,申请书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条例》及《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定》划定的期间复审立案前提。商务部决定自本布告颁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造棒所合用的反推销措施进行推销及推销幅度的期间复审。(文章起源:C114中国通讯网)